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就组〔2022〕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2022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2年4月29日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坚决稳就业保就业,综合发挥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各方作用,在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共同施策,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坚持市场导向促就业
(一)助企纾困稳定市场主体。顶格落实“降、缓、返、扩、展”系列政策,助力企业爬坡过坎,稳定就业岗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1%)、工伤保险费率(1-8类行业下调50%)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五个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暂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免申即享。延续实施失业保险阶段性扩围政策,2022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继续发放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对于归还创业担保贷款困难的企业及个人创业者按规定予以展期。(责任单位:人社厅、税务局、财政厅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地政府参加,不重复标注)
(二)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吸纳就业。鼓励支持“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建设,推动建立就业与产业联动机制,开发更多优质就业岗位,以新产业的驱动力辐射带动就业。强化产业链、人才链、培训链发展,着眼产业发展大力培养技能人才,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年内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21万人次。充分发挥新业态就业“蓄水池”作用,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新业态企业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向新业态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及劳动用工等方面个性化公共就业服务。落实新业态职称评审政策,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吸引更多就业。(责任部门:发改委、国资委、工信厅、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分工负责)
(三)持续开展招聘对接活动。进一步深挖省内企事业单位岗位信息,依托“96885吉人在线”、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服务平台,组织开展“2022年大中城市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吉林省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2022年吉林省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吉聚人才’云招聘”等系列专项活动,全年计划开展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活动500余场,向高校毕业生推送岗位10万余个。(责任单位:人社厅、国资委、教育厅分工负责)
(四)支持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落实《吉林省促进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吉人社联〔2022〕35号),对按要求完成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国有企业,优先授予企业职称自主评审权;对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产生的工资总额,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中予以支持;对重点用工国有企业,安排服务专员“面对面”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服务需求。2022年,省属国有企业计划吸纳1000名高校毕业生。推动各市(州)、县(市、区)完成国有企业吸纳2000名高校毕业生任务。(责任单位:国资委、省委宣传部、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分工负责)
二、开发政策性岗位扩就业
(五)拓展开发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进一步扩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就业岗位的招录招聘规模,计划全省解决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2万余人,比去年增加10%。其中,公务员计划招录约5000余人,应届毕业生不少于50%;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约17000人,应届毕业生约为10000人。(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人社厅分工负责)
(六)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支持各地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基层岗位,专项招聘本地高校毕业生生源,对于编制不足的基层用人单位,可申请在县级“人才编制池”中解决。2022年,引导约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比去年增加294%。其中,“三支一扶”计划招募1000人;“特岗教师”计划招聘3100人;西部志愿者计划招募200人;社工岗计划招聘不少于1000人;基层岗位专项计划招聘14000余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每个社区3人,每个行政村1人);检察院、法院分别计划招聘文职人员120人、150人。(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人社厅、教育厅、团省委、民政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分工负责)
三、鼓励创新创业带就业
(七)大力开展创业培训。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创业培训,培养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2022年,计划开展创业培训不少于3.1万人,比去年增加1000人。进一步补充创业培训师资力量,计划培训创业讲师不少于500人。(责任单位:人社厅、教育厅分工负责)
(八)创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在高校设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政策宣传等活动。2022年,计划对10个具有示范作用的指导服务站,分别予以1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分工负责)
(九)强化政策补贴支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选择带动创业数量多、对大学生创业支持力度大的10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分别给予40-100万元资金支持。通过“中国创翼”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向国家推荐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择优扶持60个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分别给予10-50万元资金资助。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厅、财政厅分工负责)
(十)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额度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获得市(州)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10万元以下贷款的反担保条件。对合伙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额度最高22万元,合计额度最高2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高为三年,并按规定予以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0万元。2022年,计划扶持1000个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4000人左右。(责任单位:人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分工负责)
四、采取多种渠道缓就业
(十一)加大就业见习开发力度。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全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1万个,比去年增加81%。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组织有意愿的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都参加见习活动,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通过见习积累经验、促进实现就业。(责任单位:人社厅、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团省委、工商联分工负责)
(十二)扩大高校毕业生升学规模。统筹安排研究生、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力争扩大高校毕业生升学规模。2022年,计划招录研究生不少于2.8万人,比去年增加4%,专升本和第二学位招生人数不少于1.8万人,比去年增加30%。(责任单位:教育厅)
(十三)支持大学生应征入伍。稳定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和征集比例,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拓宽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入伍通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带岗征集”“带编入伍”。(责任单位: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省委编办、教育厅、人社厅分工负责)
五、聚焦重点群体保就业
(十四)强化高校毕业生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前伸后延”服务,实现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做到“建清单、送培训、送政策、送岗位”,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将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列入就业困难群体给予重点扶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招聘求职、“政策包”、档案接转等服务“云”办理。依托全省创业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年见习基地或企业等实体,各县(市、区)至少创建1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孵化园”,参照就业补贴项目给予相应补助。各地将辖区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孵化园统筹管理,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1311×N” 活动,提供精准化就业服务,安排就业指导、就业见习、技能培训及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为回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设立缓冲期。(责任单位: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通农民工返岗直通车,采取“点对点、一站式”方式,提供“家门到车门、车门到厂门”就业服务,成规模、成批次组织低风险地区农村劳动力有序返岗复工。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开展定向劳务协作,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深入挖掘当地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孵化基地、专业合作社等项目,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就地就近就业。2022年,计划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70万人。(责任单位:人社厅、发改委分工负责)
(十六)妥善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和服务力度,将有培训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全部纳入培训范围,提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水平。落实促进退役军人到民营企业就业、投身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实行就业帮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保障。(责任单位:人社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分工负责)
(十七)抓好重点群体援助就业。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继续发挥就业帮扶“星火站”、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作用,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兜底保障政策。(责任单位:人社厅、乡村振兴局、残联分工负责)
六、提升服务质量稳就业
(十八)建强“两员一师”队伍。在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和各类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中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人员,打造专业化就业服务专员、人才服务专员和创业就业指导师队伍,实行持证上岗承接任务,推行“一对一”服务模式和重点企业包保制度,打造上下贯通、职责明确、精准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面向重点群体、企业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引才政策落实、人力资源配置等全链条、全方位服务。(责任部门:人社厅)
(十九)创新平台建设。依托“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深入实施“想就业找人社、缺人才找人社”服务创新提升工程。搭建线上线下包含求职者、用人单位、学校、人力资源机构、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融合互动的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库、找工作、找人才、高校毕业生服务、云招聘、视频面试、直播带岗等服务功能,相关政策一目了然、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求职招聘线上对接、面试考察云上可视。通过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等手段,面向社会提供全程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责任部门:人社厅、教育厅)
(二十)破解企业用工难题。依托“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发挥“两员一师”作用,建立线上线下企业包保联系制度,持续开展企业用工专项服务,采取云上对接、定制招聘、送工到岗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的问题。针对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帮扶,动态跟进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用工需求。针对确有招工困难且招工数量较大的企业,采取提级办理的方式,由上一级人社部门负责落实,直至集全省人社部门力量帮助解决。定期分析复工企业用工缺口,预判企业全面复工后的用工需求,做好应对准备。(责任部门:人社厅)